【摘要】高校教师对学生教育的“惩戒权”和大学生对教师教学的“评教权”并存是一个长期存在却深刻影响高校教育质量,进而影响学生教育利益、教师职业发展及师生身心健康的关键问题。高校教师惩戒权与学生评教权应是平等主体间享有的正当权利。
【关键词】
《重庆高教研究》 2015-06-29
《重庆高教研究》 2015-06-29
《重庆高教研究》 2015-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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