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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信息公开: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 法理依据与现实路径

更新时间:2015-10-09

【摘要】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是高等教育改革的主要内容,高校信息公开是实现高校去行政化、实行自治的良药,是实现教授治学、建立民主管理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基础,是实现社会问责、公共监督的有效手段。依据高校与信息公开对象的法律关系,高校信息公开可分为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信息公开,向校内教职工、学生及其他人员以及向社会公众的信息公开。基于高校信息公开与现代大学制度的关系,首先,从法学意义上来说,高校信息公开不但可以明确高校和政府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边界,避免信息失真、信息不对称等现象,克服“政府失灵”效应,还可以真正落实高校依法自主办学地位,促进高校基于法律规范行使高校的权利并承担义务和责任,从而真正构建新型高校与政府关系。其次,信息公开跫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内部治理结构的基础,有助于高校教职工、学生获取高校的相关信息,形成教授治学、民主参与逻辑下的共同治理模式。同时,信息公开更是大学治理现代化的必备要素。从信息公开视角剖析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及其现存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缺乏足够必需信息,未能真正放权,高校与政府关系尚未理顺;信息不对称影响利益相关方共同治理大学的效能;监督问责机制不健全影响高校信息公开对现代大学制度的积极作用。因此,需要以高校信息公开为基础,构建高校、政府、社会新型关系;以高校信息公开为出发点,实现利益相关方的共同治理;以高校信息公开为落脚点,落实依法治校和问责监督机制,这对推动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和高校信息公开的深化都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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